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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体育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类别: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20 05:13:26   浏览:

  KK体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张加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修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了修订后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18)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KK体育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18)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2元,共计募集资金5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00万元(其中不含税发行费1,509.43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90.57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60.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7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KK体育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6号)。

  根据本公司201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964.67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7717号)。

  (一) 因政府规划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具体如下:

  (二)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变更为“智能化立体仓库建设”,将原计划用于“营销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以及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智能化立体仓库建设”项目。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本金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上本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67%。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长期提升企业经营及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不直接产生效益。

  “智能化立体仓库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仓储项目,旨在提高仓储作业效率,不直接产生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2019年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19日止。

  2019年9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19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6日止。截至2020年9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其中不超过人民币33,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其中不超过人民币33,300万元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根据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6日,公司年产40万套人机工程休闲沙发生产线万套人机工程健康办公椅生产线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694.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未到期理财4,100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智能化立体仓库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36.2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为6,189.50万元,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注3]“营销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变更,详见本报告三之说明。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工,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公司实施过程中成本控制形成节余所致 附件2

  [注1]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投产期第1年(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593.41万元,投产期第2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2,003.84万元,投产期第3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3,637.19万元。该募投项目于2019年7月部分投产,投产期第1年(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实现效益为920.42万元,达到预计效益;投产期第2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实现效益为2,252.35万元,达到预计效益;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实现效益为1,834.67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5,007.44万元,达到预计效益的84.42%

  [注2]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投产期第1年(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1,061.00万元,投产期第2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3,139.00万元,投产期第3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5,321.00万元。该募投项目于2019年7月部分投产,投产期第1年(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实现效益为1,803.92万元,达到预计效益;投产期第2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实现效益为3,884.80万元,达到预计效益;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实现效益为3,166.99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8,855.71万元,达到预计效益的97.56%

  仅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4月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以及获得同意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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