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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体育发布家具新产品文案范文 家具品牌文案范文(九篇)

类别: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03 17:20:27   浏览:

  KK体育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本协议项下的户外广告发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墙体广告,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发布期为 个月。具体要求如下:

  1、甲方应具有广告所推介的产品、服务的经营资质,保证所宣传推介的产品、服务和所提供的宣传资料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根据需要向乙方交付报批所需文件;如果因为甲方缺乏相应经营资质,所宣传推介的产品、服务或者所提供的宣传资料内容虚假违法,导致广告不能通过审批,或者遭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负责具体办理本协议中约定的户外广告的行政审批手续,对于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只进行形式审查,对于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具有户外广告的经营资质并保证在广告发布期内拥有对广告位的使用权;广告画面内容应于制作或更换前交甲方查阅,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报批,如因乙方经营资质、广告位权属、广告设计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广告发布延期或者被禁止,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赔。

  2、墙体广告制作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墙体制作标准”执行,字体及版面尺寸不允许改动。平均每幅18平方,高度1.2米-1.5米。

  5、墙体广告颜色要按甲方提供的“墙体制作标准”,施工前必须要核对颜色,校对正确后涂刷。

  6、制作的每一幅墙体广告都必须有独立的编号,不许重号。编号要制版规范,涂刷位臵要标准(墙体右下角)。

  重点制作北庄镇、桑村镇、东凫山镇各行政村及公路沿线,乡镇间和村庄间主要道路沿线平方米。金融业务宣传方面,每个行政村内制作不少于4幅,分销业务宣传方面,每个行政村制作2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之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事宜并共同遵守。

  广告车的发布时间与地点由甲方提供;但需符合正常行车路线或停车场所。发布时间从至,每天6小时。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即转帐支付发布费用的50%计¥元;甲方在本合同约定发布时间一半时,转帐支付发布费用的50%计¥元。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线、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费用。

  3、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发布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实际履行本合同支付发布费用,并另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超过三天仍未支付

  到期发布费用的,乙方视同甲方违约,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停止广告发布,并要求甲方按以上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非因不可抗因素,未经甲方同意而更换广告发布内容,甲方有权提出违约赔偿,具体标准按广告发布剩余时间所需发布费用的20%计算赔偿额。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为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为双方协商确认、达成一致后签订的,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发布时间发布城市发布地点发布数量(块)发布单价 (元/月/块)媒体发布费用见附件[ ] 元/月/块¥[ ]元合计:¥[ ]元

  1、 以上发布费用与画面制作费用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

  共分[ 3 ]次付款。付款时间合同金额比例费 用第一次付款¥[ ]元第二次付费¥[ ]元第三次付费¥[ ]元

  (1)对甲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乙方将开具正式的广告费发票;对甲方支付的广告设计费、广告画面制作费、印刷费及画面特殊更换的上画费等服务费用(如有),乙方将开具正式的服务费发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正式发票递出;如发票抬头与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称不同,甲方需特别注明收票人为 。

  1、 甲方负责发布内容的的画面设计,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10天,将所要发布的广告内容印刷为四色菲林片或制作成mo或相应的电子文件提交给乙方;乙方将在甲方审看画面打样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印制。

  2、 如甲方自行印制广告画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广告发布开始前3天,将印制好的广告画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还应按发布总量的10%为乙方留存余量,以弥补上画中的损耗。

  3、 广告首次刊发前,甲方如欲变更广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内容的,至少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日前的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时已发生了印制等费用的,甲方还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4、 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开始发布广告,上画周期不超过3天,甲方广告发布时间超过1个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费更换画面服务一次。免费更换画面是指更换原广告画面或变更原定的广告发布位置,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印制费等,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5、 若甲方在前款4约定的时间外要求刊发广告的,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上画费10元/张/次。

  6、 广告刊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光盘或纸质报告方式向甲方提供发布监测报告。

  1、 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4、 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发布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二“广告发布地点”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其他附件、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所属位于发布广告事宜,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于_年__月__日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场地的产权、使用证明等报批所需资料给乙方。

  2、乙方负责于个月内办理户外广告的有关审批手续,并于手续办理完毕后完成广告牌制作。

  合同签订后至_年__月__日前为免租期,若此期间乙方发布商业广告,租金由发布即日起计算;

  从_年__月__日起至_年__月__日止,每年场地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整;

  3、电费按国家供电部门有关收费标准,每月按照实际使用功率由乙方于每月号前向甲方缴纳。

  4、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整场地保证金。若本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始执行或执行后正常终止,甲方于本合同终止后天内将场地保证金退回乙方。若本合同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始执行,则甲方于_年__月__日前退回乙方所缴纳的场地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于_年__月__日前提供有关土地产权使用证明等资料给乙方进行办理可发布户外广告发布的有关政府手续。

  3、合同期内,广告牌的制作质量由乙方负责,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管理、维修和保养,按照消防条例要求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保障用电安全。广告设施归乙方所有。

  4、乙方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按电表实用数由乙方与甲方管理处结算。

  1、因政府征用、政策变更、市政工程、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广告位正面前方向有新的建筑物遮挡广告的发布效果,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合同自然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双方于十天内结算相关费用。

  2、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可发布户外广告的有关政府手续的办理,双方视办理上述手续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到一致意见,则本合同书即时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承担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未依照合同规定准时缴纳租金,按年度租金的/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超过天仍未支付租金,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收回本合同出租的场地,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

  3、合同生效后,如有第三方就该广告位置向乙方主张所有权或使用权,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1、本合同发布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期满前天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续约权。

  3、发布期满后,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甲方于天内退还,乙方于合同终止后天内拆除广告设施。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1、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上述合同条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如有变动,变动条款需经双方盖章确认方才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三、付款方式:______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前期任何损失。

  (1)甲方保证委托乙方代理的广告活动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样稿侵犯第三人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签订协议后应在画面上版前交总合同金额的50%做版面定金,金额______万元整;上版后三天之内付清剩余30%费用,金额为万元整;剩余20%作为合同质保金,金额为______万元整;

  (1)乙方应确保本广告发布审批手续的齐全、合法,如因乙方审批手续不全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广告采用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打样稿/胶片或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广告样稿/胶片或样带作任何改动。

  1、合同总金额:¥ ___元,该费用已含税费、代理费、广告审批手续费、发布费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予乙方。

  2、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2天内向甲方提供与收款金额相等的、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及验收报告、相片等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支付款项日期或扣减相应款项后支付。如乙方未按税务规定提供发票,则导致甲方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纳的税款相关的滞纳金税务罚款。

  3、甲方应于地铁广告投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3、乙方负责理顺与甲方及广告发布媒体之间的关系,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乙方负责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保证广告的合法性,并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因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侵犯他人的权利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或被追究责任,或者由于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不适当引起消费者的反感,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商誉损失。

  1、各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具备从事本合同广告发布业务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就本合同支付的全部款项,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媒体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就本合同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已发布的广告内容未经甲方签字确认,或与甲方提供的样稿/胶片或样带不符的,或者广告发布的时间、次数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回甲方就本合同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直至广告符合合同约定为止;若因此侵犯他人权利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对其所提供资料或广告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并不得将甲方所提供资料或广告设计方案用于非本合同用途的其他用途,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九、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按以上通讯资料、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以联系人签收之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联系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如以邮件邮递形式进行,应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以邮局在信封面盖收邮戳之日为发出日,自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如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或联系电话,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原通讯资料进行的传送视为送达。

  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应按本合同送达条款中记载的乙方通讯地址,以邮件邮递方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

  2、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报纸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为甲方品牌,在报纸进行广告推广;推广日期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根据第一条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广告投放的相关资料;

  5、甲方在相关资料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在《报》上发布广告,具体发布日期可经双方协商再适当调配。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检查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

  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补充和修正,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广告费并要求支付等额于相应广告费的违约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寄送所有甲方发布广告的期刊报纸广告当期3份样报,以证明甲方的广告正常发布;

  3、甲方仅对本广告素材或内容负责,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甲方如需调整刊例发布时间、临时撤刊,可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经双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2、乙方有权审核甲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1、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为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广告无法继续发布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要停止发布广告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须返还甲方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3、若甲方发现广告在约定期刊、约定期限内未予发布或未完全发布广告内容的,乙方须向甲方退还相应广告费并支付等额于相应广告费的违约金。

  4、甲方超过刊登当期不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当期刊登费用的0.3%计算滞纳金。

  5、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泄漏给第三方。如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包括由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和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若未经甲方同意使用广告作品,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合同期满前7个工作日,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合同期限,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2、如因甲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而引起了法律纠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还甲方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负。

  3、在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1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经刊登广告的费用。

  4、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有权按第五条第三款处理。

  1、因本服务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或条款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托方:【受托广告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地址:传真:开户行:账号: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现因为经营需要,拟委托有实力的机构发布出租车车载车身广告;

  2、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备广告业的从业资质,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发布出租车车载广告;

  3、甲、乙双方已经就上述有关事项达成意向。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发布甲方出租车车载广告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6单透贴、座椅套及喷漆广告发布的具置:出租车后挡风玻璃、车内座椅套、车身双侧面1.7单透贴、座椅套广告尺寸、车身喷绘范围:数量:

  2.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000000】(大写:人民币零元整)。其中屏广告金额为人民币【¥000000】(大写:人民币零元整)、车身、单透贴广告金额为人民币【¥000000】(大写:人民币零元整)。付款方式:甲方以网银转帐或现金、支票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2.1.1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格广告业发票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即【¥000000】(大写:人民币零元整)2.2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1.3遵守国家有关广告的各项规定,不得要求乙方发布违反《广告法》的内容。

  3.1.4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1.5广告样带交付乙方后,如甲方要求变更广告内容,需于广告播出前【5】日提出。如因甲方变更广告内容导致广告不能按期发布,乙方不承担责任;3.1.6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3.2.1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3.2.4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发布广告所涉及的相关行政登记、备案、审批手续;

  3.2.5在单透贴广告发布期间,若发生单透贴损坏、脱落等情形,由乙方负责维护,甲方不得以此为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乙方发布的广告如有错误或遗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正,乙方应对出租车车载广告发布合同错误、遗漏发布的广告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正和补救。对于已经错误发布或遗漏发布的广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重发或补发相应次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广告。

  5.1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合同规定的目的使用其商标、企业名称,乙方保证以正确、合理的方式使用甲方的商标企业名称,不擅自改动、歪曲其整体形象和组成部分,不以任何形式为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甲方的商标、企业名称。

  5.2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和发布内容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声明享有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设计人所有,除此之外的一切权利均归甲方所有。

  6.1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6.3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接受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同时,接受方应按照提供方的书面要求,将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提供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4出租车车载广告发布合同

  7.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中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7.2一方要协议变更合同的,应该先向对方发出通知,然后进行协商,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合同的,该变更无效。7.3任何一方违反本规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4如因特殊情况,甲方要求停止发布本合同规定的广告,乙方应当停止发布,但甲方应提前【5】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从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已经发布的广告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3广告内容经乙方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9.3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天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人通过挂牌交易(拍卖竞买)获得出让人位于:_________,规格: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朝向:_________的广告位置使用权。广告序号为:_________。

  1.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已有广告设施的,给予3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等报批手续。

  2.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无广告设施的,给予6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破路、电增容、园林等报批手续。

  三、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为净值,相关税费款各自分担),其中出让人得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上缴市财政的城市资源占用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以上款项受让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7日内一次性付清。

  3.当受让人未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缴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让人除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外,受让人还应补交广告位置使用权占用时间的资源费(按拍卖KK体育、挂牌交易成交价每天的平均价计算),出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将受让人之前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全部上缴市财政,收回出让的广告位置使用权,限期拆除已发布的广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在受让方欠款末缴交之前,出让人有权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受让人办理新的有关广告方面手续,并取消受让人参加同类广告标的拍卖、挂牌交易资格。

  4.出让人应当为受让人在其户外广告位置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提供方便,并积极协助受让人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等相关手续。

  5.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提前收回使用权,出让人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受让人,并根据收回时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剩余年期退还使用费(退还金额以拍买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年期标准)。

  6.受让人可在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位置上建设广告设施,经营发布广告业务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

  7.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广告位置使用权期限内,若遇政府征用、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时,享有受补偿的权利。

  8.受让人未经出让人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或增扩广告版面。

  9.受让人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拍卖(挂牌交易)设定的规格、尺寸、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闲置空版面不得超过7天,在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内容需经市工商局审核)。具有灯光效果的必须于每日晚_________,夏令时(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_________开灯,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指令开闭灯光。

  10.受让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11.受让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广告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12.广告位置设施的维护、清洗,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损坏或不洁的设施应及时予以维修和清洗。广告版面的维护、清洗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因广告设施损坏或其它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赔偿。

  受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必须在合同解除后三日内按出让人规定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原状。

  1.未经出让人同意,受让人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

  2.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未及时发布广告(商业、自身或公益广告)、闲置造成空版面超过七天的;

  3.因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告诫或处罚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6.受让人未经出让人同意,擅自扩大版面,影响和破坏周围环境或他人利益,或扩大版面后在不影响他人利益和公众利益及安全前提下,不按拍卖(挂牌交易)的平均价增补使用费的。

  1.出让人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应当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

  2.出让人因产权纠纷或因出让人的其它原因造成受让人无法设置广告设施、发布广告,视为违约,应支付给受让人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成交价的10%支付或按照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3.因受让人的行为致使合同解除条件成立的,除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缴受让人已交付的款额外,受让人还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现场恢复原状,并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若逾期无法恢复原状的,视为受让方放弃对其所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权利。

  4.受让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义务,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无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额,并按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5.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人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的设施,出让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若受让人不按期整改,出让人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因受让人设置广告设施在施工时,或今后广告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影响到周围环境或公共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或伤害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6.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闭灯光的,每次未开闭灯光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支付违约金给出让人,供电部门停电或电源等故障造成不能按时亮灯的除外。

  7.受让人管、护不到位责任,造成广告设施损坏时,经出让人三次催告修复,受让人仍未修复的,出让人有权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受让人承付,并按维修费额的5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七、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受让人的户外广告使用权随即终止。对于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属受让人投资设置的,由受让人自行处理,拆除收回(折旧转让或拆除恢复原状)。

  八、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其它本合同无规定的任何事由出现,当事人应视为经营风险,均不免责。

  1.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对拍卖(挂牌交易)成交所得的户外广告,因规划建设需要拆除、移位,或基础施工确需破路动工的,由受让人负责实施。

  2.受让人要按拍卖(挂牌交易)时出让人规定的统一式样制作,基础和结构及其安全性由受让人按照有关规定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统一设计和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并将广告构架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合同等文件报市灯管办备案,领取福州市户外灯光广告建设许可证后,规范制作、监理施工。

  3.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让人确需提前收回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出让人应退还受让人已交的剩余年限的占用费(退还金额以拍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标准),并按照广告构架使用年限拆旧给予受让人适当补偿,受让人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本合同随即终止。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附件、拍卖(挂牌)标书、规则、成交确认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1份,市财政局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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